驾轿车从小区出口处右拐上机动车道被机动车道上行驶的电动车刹车不及撞到,人受伤,责任怎么划分
- 我驾轿车从小区出口处右拐上机动车道右侧行驶,被从机动车道上的行驶的电动车追尾,电动车撞到左后车灯处,电动车摔到,电动车上有2人。驾电动车的男子被倒下的电动车压住,膝盖皮外伤,左脚小脚趾被电动车压骨折(穿塑料拖鞋),另1人没事,同时摔坏一部苹果手机。去交警队处理时,交警队口头说我全责任,说我驾车右拐,否则电动车不会撞上。交通事故认定暂未出。受伤者最终伤情不是很严重,目前只是脚趾骨折,其他检查均没大碍。请教以下几个问题:1、按事实认定,我应承担多少责任?2、交警要我认全责,我应该认吗(我的车全险)?3、如果交警直接判定我全责,我该注意什么?4、如果我和电动车主能私下达成协议,协议主要是为了我方有全险,认全责是为了对方对够获得保险公司全部赔偿,后续事宜一切与我无关可行吗?交警愿意证明我们双方的协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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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提问者:网友
2017-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