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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需缴纳何种税款?

我公司最近销售了一辆已提足折旧的小汽车(桑塔纳),因这台小汽车最近发生了一起碰车事故造成了一定的损坏,因此以3万元的价格卖了出去,现咨询需要缴纳何种税金,税率是多少?急!!!先谢了!!!
提问者:网友 2017-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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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财税【2002】第029号相关规定: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按照上面规定,你单位销售的一辆已提足折旧的小汽车,销售价3万元没有超过汽车原价,所以,不征收增值税。 3、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转出 借:固定资产清理(残值)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取得销售款 借:银行存款等 3万 贷:固定资产清理 3万 (3)结转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3万-残值) 贷:营业外收入 (3万-残值) 4、结转后的营业外收入要交所得税。 (1)如果你单位所得税属于核定征收,营业外收入要与主营业务收入合并计算缴纳所得税。 (2)如果你单位所得税属于查账征收,营业外收入结转本年利润后,按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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