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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公司收入的账务处理

我刚到一家新成立的汽车租赁公司上班,我们公司在这个月和某单位租赁协议,对方租我们的汽车,租赁期为一年,月租金1万元,承租单位一次给我们付了12个月的租金即12万元,6月份就这笔业务我该如何作账,是12万全部做成6月份的收入还是分摊到每月做1万的收入,同时我单位应该给对方怎样开发票合适。
提问者:网友 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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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即凡是属于当期(指本月、本年)已经实现的收入,不论是否收到款项(钱),会计都应该在账簿上记录当期的收入增加。凡是不属于当期(指本月、本年)的收入,即使收到了款项(钱),会计也不能在账簿上记录当期的收入增加。所以你们的一次性收到的租金收入,应当按权属划分所属于期,没有确认为收入的可以挂在其他应付款或预收款项,到期再计入收入。你们需要给对方开票,适合给对方开地税主管的服务行业统一发票(有些地方地税有服务类的汽车租赁专用发票的),只能开已确认为收入部分的金额,如果全额开票,那开票金额就要全额确认为收入,并计缴相关税费。
回答者: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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