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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厂家授权 汽车有形市场的困惑

作者: 汽配人网 发表于: 2005-08-17
“品牌专卖是一定要实施的。”近日,在“成就与应对———2004中国有形汽车市场峰会”上,来自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陈林副司长的一句话,使业界对是否实行汽车品牌专卖的猜测得到证实。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颁布的数据,目前在工商管理注册的经销商约有3万家,其中有特许经营网点(含4S店)2000多家,汽车有形市场约有500家。数据表明,一旦实施品牌专卖,3万家汽车经销商中,只有2000家不受牵连。 而受此牵连最深的恐怕就是那500家汽车有形市场,因为入驻这些市场的经销商基本上都没有品牌经营权,如果没有品牌经营资格就不能卖车,这些经销商的命运可想而知,而有形市场当然也就形同虚设了。 陈林解惑 “我们制订的政策绝不是要把当前经营得好好的有形市场消灭掉”。峰会上,陈林给有形市场的经营者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陈林解释说,政府出台政策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汽车市场,品牌专卖并不是要彻底破坏现有的销售网络体系,而是希望在同一品牌的经销商之间形成一个销售网络,让客户投诉有着落。另外,政策只是一个纲领性文件,政府包括工商不会对无品牌代理权的经销商强制取消,所以不管是取得厂家品牌还是没有取得品牌,只要你能有进货渠道,一样能经营汽车产品。所以,对于一些没有品牌代理的经销商来说,也没有必要太过于担心。 同时他提醒,根据政策第十二条规定,汽车品牌销售和与其配套的配件供应、售后服务网点相距不得超过150公里,这就意味着汽车厂家的代理权绝对不会是只给4S店,并不一定要建立4个S在一起的4S店,经销商完全可以建立独立的销售门店和服务网点。对于有形市场来说,只要保证市场150公里内有售后服务网点即可。 另外,政策规定了供应商在区域内可以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那么对于有形市场内的经销商来说,如果不能获得厂家特许经营的权利,也可以申请成为其下属经销商的分支机构,这样,这些取得经销商分支机构名义的经销商一样能正常运作,当然前提是必须得到厂家的认可。 苏晖忧了 听了这些,汽车有形市场的经营者们显然并没有“松了一口气”。北京亚运村汽车有形市场总经理苏晖表示了他的担忧:我们最担心的就是厂家的认可,经销商建立分销机构,是需要经过厂家批准的,从这一点上来说,如果厂家不批准,我们就没有了进货渠道。其实,目前就已经有一些厂家不允许自己的品牌进入有形市场,而实施了品牌专卖,厂家就有了更多不让自己品牌进入市场的理由。 的确,汽车有形市场具备许多4S店不具备的优势,譬如一站式办公服务、集体广告效应、巨大的商业人气等。但是,无论多少大的优势所在,在厂家的眼里,始终是一块不被重视的角落。 对于厂家来说,消费者无论在哪里售车,市场的份额是一定的,而如果用经销商的钱建立代表自己品牌形象的4S专卖店,则卖车的同时还能免费推广自己的品牌形象,何乐而不为呢?何况,现在一些经营现状还可以的品牌,厂家只要一说招代理商,马上就会有一大批经销商蜂拥而至。在这种情况下,厂家又怎会看得上“平民化”的有形市场呢?